小伙横穿马路停住玩手机被撞飞,大马路看手机被撞飞视頻

日前,河北省唐山交警公布了一段视頻,引起网民们普遍关心。

据视頻信息表明:一位穿着黑袍、骑着电瓶车的女子,在经过一段十字路口的情况下被一辆黑色汽车撞飞,电动车被撞松掉,人倒没有什么影晌,跌倒以后自身坐了起來,并检查了自身手臂因跌倒而碰擦出去的创口。

而这名女子往往被撞来源于2个缘故。

①:骑自行车玩手机;在案发前,女子一直处在右手扶车把左手拿手机的情况,就在车祸事故前一秒仍在低下头玩手机。

②:闯红灯;女子除开走神安全驾驶以外,也有闯红灯的个人行为,在穿越重生两辆车中间的间隙时,一个“鬼探头”与一辆一切正常驾驶的黑色汽车相碰。

这起安全事故现阶段尽管仍在进一步解决当中,可是责任划分难题却变成朋友们猛烈探讨的话题讨论,有些人觉得应当闯红灯的女子担负所有义务,也有的人觉得这件事应当以女子伤势和非法营运时速做根据,彼此一同承担责任。

这件事几个现象必须讨论一下。

一:到底到底是谁弱谁有理或是谁遵纪守法谁有理?

抛开一切各种因素,只看这件事的现象,女子则是归属于弱小,终究她骑的是电瓶车,并且还负伤,回过头看黑色汽车,买车人只不过车子遭受点损害,人没有什么影晌,归属于最强者。

假如这件事被一些三观歪曲的人点评,毫无疑问会有些人说:“女子受伤了(或是她骑的是电瓶车,汽车能够走商业保险),汽车买车人能够善良一些,认个承担全部责任”这些。

诸位还别不相信,近几年来那样搞说白了的“语言暴力”的人不在少数,在一些三观歪曲的人眼中,便是“谁弱谁有理”。

但小编却原本以为,谁弱谁有理自身便是歪理邪说,真知务必到底是谁遵纪守法谁有理。

例如这件事里,女子骑自行车闯红灯、不戴头盔、骑自行车看手机,早已违背了路面道路交通法了,归属于违法者,女子违反规定在先,有哪些原因让遵纪守法者承担责任呢?

二:黑色汽车超速行驶得话应不应该承担责任?

新交通法规有明文规定

假如交通信号灯是经常出现在路面的十字路口或是拐弯处,则车速不能超出30码

从当场多方位视頻看来,此街口上也有人行道,因而车子在根据街口的情况下,时速应当保证在30km/h之内。

如同之前所言,有些人觉得非法营运超速行驶 ,彼此应当一同承担责任。

但小编却觉得需要从两层面对待这件事。

①:非法营运假如存有超速行驶个人行为,应当依规开展惩罚,或罚分或处罚,可是超速行驶却并不是造成重大事故出现的症结所在,处罚罚分应当由交管局层面再行惩罚,与安全事故不相干。

②:女子闯红灯、骑自行车看手机,归属于危险驾驶个人行为,比较严重违背道路交通法,也是造成 重大事故出现的直接原因,假如女子不闯红灯、沒有危险驾驶个人行为,这起安全事故也就不容易产生。

因此小编觉得:非法营运假如存有超速行驶个人行为应当再行惩罚,而女子才算是造成重大事故出现的元凶,应当担负本次安全事故的所有义务,除开要自己担负治疗费、本人经济损失以外,还需要赔付非法营运的维修费用及其各种损害。

法歪斜而律不紧,谁的职责应当谁来担负,而不是谁弱谁有理,女子闯红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产生,这一职责应当由她担负,非法营运假如超速行驶,也务必再行惩罚,这般才可以反映法律法规的公平合理标准。

这件事最后事件处理是不是如小编推断的那般,我们大伙儿一起翘首以待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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