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针对网络平台虚拟币的应用和退货,相关文档有明确的标准。图/《文化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讲解截屏
“买币非常容易,退钱难。”据报道,湖南长沙市的孙先生为请平台“回答者”解答问题,在知乎问答网络平台在线充值了一百元购买“知乎问答币”,可应邀回答者未开展回应,孙先生联络在线客服退钱时,却被告之只有强制性退还成虚似“知乎问答币”,而“知乎问答币”又不能取现。
另据《我国消费者报》调研发觉,该类难题已是举报网络热点,举报目标除知乎问答外,还有许多著名网络平台。
现如今,客户要想在一些网络平台消費,最先要购买平台上的虚拟币,再根据这种说白了的“币”,购买产品或服务项目。可是,消费者本来花钱买的“币”,最后为什么只退“币”不退钱?那样的平台“规定”及退币方法,显而易见是一种变向的强制消費。
依据2009年6月4日文化部下达的《文化部,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由门户网一些即时聊天专用工具企业发售的该类虚拟币,作用被判定为网络平台虚似换取专用工具,只有用以购买本站内的服务项目,此外并无别的主要用途与职责。
即然该类虚拟币仅是网络平台虚似换取专用工具,那麼消费者的“购买”个人行为,其本质仅为有利于在网络平台内消費而开展的早期提前准备,就并不是传统定义上的销售市场买卖主题活动。实际上,仅有当消费者依靠虚拟币的方式,获得了真正的货品和服务项目,消费者与网络平台的买卖互换才算得上真真正正进行。
返回这产生纠纷,充分考虑网络平台层面无法给予高效服务项目,消费者有支配权回绝进一步买卖,而平台则有必要依据消费者规定,退回她们付款的虚拟币,甚至为换取虚拟币投入的货款。
假如网络平台层面坚持不懈退“币”不退钱,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权和独立决定权。依据《消费者消费者保护法》要求,“消费者具有自由挑选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支配权”,“有权利回绝公司的强制交易个人行为”。即使网络平台取出“消费者一旦‘购买’虚拟币,就不予以退回货款”的内容格式条款项目,在法律法规评定上,也会以其加剧了消费者的义务或是承担了消费者的支配权而失效。
从长久看来,回绝将虚拟币退还消费者,也不利网络平台的身心健康发展趋势。虽然,针对平台来讲,现钱手中就是“落袋为安”,也无需承担消费者退钱产生的疼痛,可是,针对许多消费者而言,假如事前了解购买虚拟币,沒有消費完也退不回钱,很可能不容易在该平台再度消費。
以法制筑基,互联网经济才可以久久为功。针对还拿虚拟币“吸钱”“自肥”的网络平台,必须检查本身作法,在合理合法合规管理的条件下,正当竞争,确保消费者的利益,这也是标准,也是道德底线。
特邀时事评论员 | 柳宇霆(法律法规专家学者)
编写 | 徐秋颖
审校丨陈荻雁